農戶全家遷出農村的,其原有家庭承包地,還能登記確權嗎?

如今的社會,不是以前,農村裏的年青人,甚至老年人都頻繁地往返於城市和鄉間,農忙時種點地,農閒時就去城裏掙錢。其中有幹得好的,乾脆將全家遷入了城鎮,或更大的城市甚至去國外居住。那麼就有個問題,農戶全家遷出農村的,其原有的家庭承包地還可以登記確權嗎?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這裏面的問題。

農戶全家遷出農村的,其原有家庭承包地,還能登記確權嗎?

一、農戶全家遷入小城鎮居住,戶口仍在農村的對於這種情況,因爲農戶戶口未遷出,仍然屬於村集體組織成員,屬於村集體內部的家庭承包戶,所以,其家庭承包地要據實進行確權登記。而對於在小城鎮落戶的,按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也應當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按承包方的意願進行確權登記。

二、農戶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爲非農戶口的對於這種情況,因爲承包戶已經不屬於村集體成員了,所以其承包期內的耕地和草地要交回發包方,發包方也要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予確權登記 。

三、農戶全家遷入國外的這種情況雖然少,但在發達地區是有的,按我國法律,其承包地要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已經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流入方只能登記確認經營權。

現在,國家對於進城居住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的,也有一定的相關政策,遷入城鎮買房的視情況還會有補貼。所以,是否要遷出農村到城市居住,還應適個人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