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檢察院資訊公開的原則是什麼?

現在是資訊化的時代,爲了更好的服務民衆,各個政府部門都相繼進行了資訊公開工作。淄博檢察院也不例外,爲了給民衆更好的體驗規範工作人員的工作紀律淄博檢察院還特意出臺了具體的資訊公開的工作規定。下面本站爲大家介紹一下淄博檢察院資訊公開的原則。

淄博檢察院資訊公開的原則是什麼?

淄博檢察院資訊公開工作規定中關於原則方面的規定:

第一條爲了保障人民羣衆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增強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透明度,規範司法辦案行爲,促進公正執法,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範、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人民檢察院應當透過互聯網、電話、郵件、檢察服務視窗等方式,向相關人員提供案件程序性資訊查詢服務,向社會公開重要案件資訊和法律文書,以及辦理其他案件資訊公開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依託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立統一的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各級人民檢察院依照本規定,在該系統辦理案件資訊公開的有關工作。各級人民檢察院互聯網網站應當與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建立連結。

第四條人民檢察院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資訊,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規定不應當公開的資訊,不得公開。人民檢察院應當建立健全案件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案件資訊公開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檢察工作中國家祕密範圍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審查擬公開的案件資訊。各部門對案件資訊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應當依照規定報保密部門確定。

第五條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是案件資訊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案件資訊公開的組織、監督、指導和有關服務視窗的查詢服務等工作;案件辦理部門負責本部門案件資訊公開的密級確定、文字處理和審覈;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審覈、發佈重要案件資訊和收集、處理輿情反映;保密部門負責保密檢查、管理;技術資訊部門負責技術保障。相關部門應當分工負責,相互配合。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案件資訊公開工作謀取利益。

無規矩不成方圓,淄博檢察院資訊公開依據原則進行才能更好的服務羣衆,如果民衆發現有違背原則的情況,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如果民衆在資訊公開搜尋過程中如果沒有找到想找的資訊,可以撥打檢察院熱線96699或者去辦事大廳詢問下原因。那些威脅國家安全、有未成年參與的案件等被淄博檢察內部打上不公開的標籤,只提供櫃檯當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