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平湖政府資訊公開暫行辦法是什麼

國家出臺的要求各地政府資訊公開化已經開展有許多年,現階段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已經完成資訊公開化,不過當前還有許多居民對資訊公開化不瞭解,不知道資訊公開化的內容是怎樣,受到怎樣的管理,那對於我們來說浙江省嘉興市平湖政府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是什麼呢?

嘉興市平湖政府資訊公開暫行辦法是什麼

浙江省嘉興市平湖政府資訊公開暫行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以下統稱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政府資訊,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

第三條政府資訊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真實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資訊,但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爲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除外。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制度,組織制定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實施方案,保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所需經費,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第六條行政機關負責公開其製作的政府資訊或者其儲存的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

行政機關儲存的屬於其他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資訊,作爲其行政管理依據的,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在其掌握的範圍內依法公開。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指定機構(以下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配備與工作職責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履行《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各項職責。

第八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政府資訊公開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政府資訊公開意識和服務能力。

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宣傳,創造良好的政府資訊公開環境和氛圍。

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衆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據《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本機關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

行政機關可以在保護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採取適當的方式主動公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結果資訊。

第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透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包括電子版,下同)、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衆知曉的方式公開。

鼓勵行政機關積極拓寬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渠道,利用手機短信、語音諮詢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政府資訊。

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透過在辦公場所、社區服務場所設立資訊公開視窗、資訊公告欄或者透過村務公開欄、廣播、召開會議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政府資訊。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府公報作爲本級人民政府的政府資訊發佈統一平臺。

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應當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或者本機關網站公開。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更新網上資訊,並提供資訊檢索、下載等服務功能。

政府公報應當免費發放至國家機關、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場所和居(村)民委員會等。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新聞發佈制度,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透過新聞發佈會或者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發佈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需要社會公衆迅速知曉的重要政府資訊。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資訊公共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在辦公場所、行政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場所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資訊公告欄、電子資訊屏等,公開政府資訊。

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政府資訊公共查閱場所和其他政府資訊查閱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政府資訊查閱服務工作制度,規範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爲,提高政府資訊查閱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行政機關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行政機關發佈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植物疫情、重要地理資訊數據、統計資訊、地震預報等政府資訊,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權限、程序執行。

資訊公開化政策能夠給居民帶來非常大的便利,能夠讓我們快速得知政府新政策的同時,我們還能瞭解政府執行的相關資訊,能夠對政府有所瞭解,不過上述平湖政府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對於外地的朋友來說是不適用的,因爲各地爲了資訊公開化政策更好的開展,發佈的相關管理辦法都是有所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