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構成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要素分別是:客體是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上表現爲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主體是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主觀上是過失。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第四百一十三條前款所列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