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的拆遷種類

就是否拆遷人自己實施拆遷而言,拆遷可分爲自拆和託拆兩種。自拆是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人自行組織拆遷。託拆是拆遷人委託具有拆遷資質的單位實施拆遷。
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是否達成和履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言,拆遷可分爲協議拆遷、裁決拆遷和強制拆遷。
(一)協議拆遷。是指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拆遷。
(二)裁決拆遷。是指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拆遷當事人的申請,就拆遷補償安置問題依法作出行政裁決,拆遷當事人執行行政裁決實施的拆遷。
(三)強制拆遷。是指行政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執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法院依行政裁決實施強制拆遷的活動。強制拆遷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期限內未搬遷;二是拆遷人依法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用房、週轉用房。強制拆遷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一種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法院強制拆遷。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六條

城市房屋的拆遷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