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產證辦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拆遷安置房產證辦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拆遷安置房產證辦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申請權籍調查。這一步主要是爲了確認房屋的空間位置,已經權屬來源是否準確、界限是否明晰,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第一步。申請人需要帶身份證的原件及相關的徵收材料證明來不動產登記中心,並申請進行不動產權籍調查。通常中心人員會在1個星期內聯繫您去房產所在位置進行權調,並進行測繪。

2、開免稅證明。一般來說,這個需要到房產所在的地稅分局或地稅所辦理。因爲根據不同地區的徵收規定不一致,可能有的的地方購買安置房是需要交稅的,但是一般都是不需要交稅的。一般來說,只需帶身份證以及徵收的相關證明材料即可爲您開免稅證明。

3、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即房產證。這個需要到新成立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辦理,需提交的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平面圖(在不動產權證書的最後一頁的圖,要把裏面內容擋住複印成空白表),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完稅證明(地稅上給的東西)這裏主要就是指免稅證明,以及徵收的相關材料。

4、領取房產證。需要交登記費80元。

二、拆遷安置房產證辦理是怎麼樣的?

一般是五年之後纔可以辦理房產證。

1、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

2、安置房有房產證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產屬個人所有,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可辦理房產證;另一種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辦理房產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拆遷安置的房產證辦理,需要由本人到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辦理,但在申請時就需要按此部門的流程來,先申請只有獲得認可之後就可以領取房產證,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