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區別

深圳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區別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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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區別是什麼

一、公租房申請對象

(一)本區城鎮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的人員)

(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在禪城區工作的各類型人才,所在企業(單位)在禪城區已進行工商註冊和稅收登記,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根據人才公寓房源情況,可以個人(家庭)名義申請人才公寓: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才;

2.取得助理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進階技工以上職業技能資格的人才;

3.經區人才服務管理部門確認的禪城區急需引進的人才。

(二)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期限的勞動(聘用)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如已經在本區或佛山市中心城區生活居住的,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單位自管公房。

(四)申請人不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申請人沒有享受過本區人才公寓優惠政策。所在企業(單位)當年沒有享受本區人才公寓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