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買賣是否可以?

對於買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人來說,二手的經濟適用房是非常不錯的選擇。這一般是從符合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手裏面,再購買經濟適用房。畢竟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房屋,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可以進行經濟適用房買賣嗎?可能很多人並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解答疑惑。

經濟適用房買賣是否可以?

一、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

(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徵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徵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徵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佈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中,同一環域範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爲基準計算。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四)曾作爲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二、如何買賣經濟適用房

(一)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二)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如今很多城市其實都推出了經濟適用房,其房價要略低於市場價格,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購買這樣的房產,必須要是符合了當地申請購買經適房條件的人才行。就經濟適用房買賣來看,其實也是允許的,只不過此時會受到一定的條件限制,並不會很自由的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