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爲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產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讓金以及減免相關稅費等優惠政策,雖然已購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一樣,擁有完全產權,可以直接在市場上交易,但是由於當初建造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於照顧中低收入羣體,所以,已購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仍受到一定限制。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其中最主要的是對年限的限制,根據七部委聯合發佈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各地對此又分別做出更爲具體的規定,以北京爲例,《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透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覈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可見,已購經濟適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已經是否滿5年,也就是說,按現行政策,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則上只能由政府回購。2008年以前的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後可上市交易;2008年以後新建的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後想出售的,只能原價賣給政府。

經濟適用房屬於特殊的房屋,雖然現在有很多城市都推出了經濟適用房,但是因爲各個城市的情況不同,因此在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時候,需要申請人滿足的條件、提交的材料、辦理的手續等等方面都是不同的。至於經濟適用能不能買賣,答案是肯定的,不過此時要求滿5年,同時取得了房產證的,才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