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下面的村土地使用稅是怎樣徵收的

鎮下面的村土地使用稅是怎樣徵收的

一、鎮下面的村土地使用稅是怎樣徵收的

農村不屬於土地使用稅開徵範圍,對企業在農村的生產經營用地不徵收土地使用稅,同時不徵收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

二、土地使用稅徵收對象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爲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爲特點的行爲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爲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其中,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爲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爲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三、土地使用稅是如何徵收的

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四、土地使用稅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稅按面積繳納,每季度繳一次。

2、房產稅計稅基數問題:不單單是固定資產下的房產項目記載金額,應加土地購置價、開發土地成本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及印花稅、辦證費,再加核心空調、智能化樓宇設備、新建建築物初次裝修費、採暖鍋爐等與房產不可分割的設備、給排水、採暖、消防設備價值。

3、土地納入房產原值計徵房產稅時有一特殊情況:宗地容積率低0.5的,按房產面積的2倍計算並確定房產原值的地價外,宗地容積率高於0.5的,一律按地價全額計入房產稅。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積率低於0.5,按房產面積的2倍計算並確定計入房產地價。

5、容積率,是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房產稅計稅基數確定後,乘以70%,再按1.2%計算應納稅額。

並不是所有的土地都是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農村是是不用繳納的,並且國家規定的免稅的或者是不徵稅的也是不用繳納的。不過對於免稅的土地使用,還是需要進行申報的,申報的方式可以到稅務大廳,也可以到稅務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