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廠品倉庫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農廠品倉庫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農廠品倉庫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農廠品倉庫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二、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2、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3、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這裏我們也不知道其中所陳述的農產品倉庫土地到底是在哪個地方,其實,像這種問題直接到當地的稅務機關去查詢是最簡單的,因爲絕對不可能全國各地只要是農場品倉庫用地,地稅徵收標準就是一樣的,說不定本地還有什麼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