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的地稅是土地使用稅嗎?

繳納的地稅是土地使用稅嗎?

一、繳納的地稅是土地使用稅嗎?

繳納的地稅是土地使用稅。土地稅簡稱“地稅”。指對土地課稅的總稱。根據土地的價格、面積或收益等作爲課稅依據,計算徵收。土地稅在各種賦稅中歷史最久,併爲各國普遍採用。如舊中國的田賦和地價稅,都屬於土地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應稅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

二、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相關法律規定中的規定標準來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土地使用稅採用幅度定額稅率。以每平方米爲計稅單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及農村分別確定幅度差別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