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在現實生活中,不瞭解法律知識的大有人在,很多朋友可能透過土地使用稅,但不成聽說過房產稅吧,因而也不知道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納稅是我們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我們需要依法納稅,故而瞭解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一、房產稅如何計算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如何計算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爲: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

其計算公式爲: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房產稅如何計算方法是按年計徵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對於工業用的自用地下建築物,以房屋原價的50%作爲應稅房產原值。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物,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爲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爲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計稅方法:

應繳納稅款=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納稅人所佔用土地對應的等級稅額標準。

不同的稅種的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四不一樣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兩種不同的稅種,故而如果想了解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首先需要知道這兩者納稅額的計算方式。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是同一稅種的納稅額的計算方式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