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費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對土地的使用一直是嚴格管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應該繳納土地使用費,這不同於土地使用税,是專門針對外資企業收取的。目前在我國從事商品房開發的外資企業也不少,那麼商品房土地使用費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下面不妨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商品房土地使用費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費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土地使用費是指外商投資企業通過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者除外),國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償使用土地的費用,是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交納的費用,它是調節使用土地資源的手段之一,是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土地使用費與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國家對使用土地的國內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根據有關政策要求,國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擬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區,將從70元/平方米調整為140元/平方米。從具體城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變化看:中間八等地區,將從21元/平方米調整為42元/平方米;最低十五等地區,將從5元/平方米調整為10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費如何繳納?

外商投資企業經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管理機關的職責分工,與土地管理機關或房地產管理機構簽訂使用土地合同;市、區、縣財政局根據使用土地合同確定的用地面積、土地等級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不變;五年期滿後,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核定。

外商投資企業從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曆日曆年度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按半年徵收,年終清算。第一日曆年度用地時間超過半年的,按半年計徵,不足半年的,免徵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按年度繳納,可大大降低現行房價,減輕購房者的壓力。特別有利於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可以真正意義上實現住房的一步到位。降低頻繁換房和重複 裝修造成的浪費。而且,把土地成本從房價中剝離後,可以基本消除地腳差異對房價的影響。住房的成本僅僅由建築及相關(設計,配套等)成本和相關税費構成。 使得全國各地的房價趨於統一,有利於房地產成本的透明,使得房地產開發的利潤趨於理性,從而促進房地產產業的健康發展。而地腳的不同,會導致土地使用費的 差異,進而導致住房使用成本的差異,通過市場優化配置不同地腳的住房。

綜上所述,按照政策規定,外資企業使用國有土地進行商品房項目建設時,要繳納土地使用費。目前商品房土地使用費的徵收標準總計分為十五個等級,最低是每平米10元,最高到了每平米140元。並且,土地使用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應該每三年調整一次,使其更符合社會經濟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