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階段可以退房租嗎?

疫情階段可以退房租嗎?

一、疫情階段可以退房租嗎?

疫情階段不一定可以退房租,需要根據承租人因疫情影響居住的具體情況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離對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響到原租賃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張減免租金。如果因疫情無法使用、無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張減免租金。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項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二、疫情期間醫生因公被傳染算工傷嗎?

1、醫療防疫和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型肺炎的屬於工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若是房屋的租賃合同在簽署後就發生了疫情,且房屋的租賃方因感染了疫病而被隔離,無法使用租賃房,此時承租人是可以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的請求的,如果合同簽署時,已經支付了租金的,那麼也可以提出租金的退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