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產權到期了應該如何辦

房屋產權到期後,產權人可以到房子的所在地向相關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房屋續期的申請,在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籤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則可重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若房屋到期後,不申請續期或是申請續期沒有得到批准的情況下,國家則會收回土地房屋,並一次性給予賠償。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子產權到期了應該如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