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是工傷嗎

過勞死是工傷嗎
過勞死是工傷嗎
1、雖然我國相關法律並未針對“過勞死”有所規定,不少人呼籲應當將“過勞死”納入工傷範圍,加大對勞動者的保障力度。但在對於工傷的認定中,其實已經涵蓋了一部分“過勞死”的情況。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這樣的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其中肯定包括“過勞死”的情況。因此目前“過勞死”認定為工傷需要考慮是否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