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傷鑑定不找律師行嗎

一、做工傷鑑定不找律師行嗎

做工傷鑑定不找律師行嗎

當然可以不找律師。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受傷人身份證;

4、用人單位登記註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工傷傷殘鑑定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所以做工傷鑑定可以不用找律師,自己完全可以處理,實際生活中一般是涉及到打官司的案件才需要找律師,因為律師可能會更專業些,能給自己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而工傷鑑定只是一個很平常的事情,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去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