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的誤區你瞭解嗎?

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意外都會發生,我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意外會到來,但是我們要清楚的是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工傷保險待遇,而且它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國家通過社會統籌,設立的工傷保險基金,對那些因生產、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患有職業病的職工提供醫療救助、生活保障、經濟補償、職業康復等救助的社會保障制度。

工傷保險的誤區你瞭解嗎?

誤區一

從事高風險行業的才有必要參加工傷保險,普通行業危險性小,可參加可不參加。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誤區二

參加了工傷保險的職工每個月也要按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誤區三

每個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相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