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賠償嗎

沒有籤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賠償嗎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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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和社保如何賠償

1、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

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不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是違法的。

3、等到你什麼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再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現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首先,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作為補償。其次,單位未辦理保險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您可以依據法律與單位協商,讓其為您補交社會保險費。如果協商不行,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

2、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複印給社保局和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