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二手期房轉讓糾紛?

如何避免二手期房轉讓糾紛?

一、如何避免二手期房轉讓糾紛?

要想避免二手期房轉讓糾紛:

(一)重視《債權轉讓通知書》。買方如果與賣方簽訂期房買賣合同,首先要確認賣方是否已經付清了到期該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約定將賣方對開發商的全部權利讓渡給買方,同時賣方需要出具一份《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給開發商,因為法律規定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二)避免一房二賣。為防止賣方在與買方簽完合同後,又將房子賣給他人,導致買方的置業期望落空,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賣方將與開發商簽訂的預售合同、發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師事務所保管,此舉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賣情況的發生。

(三)重視合同的作用。如果賣方在拿到小產證後反悔了,不賣了,這個時候買方需要如何處理,除了按照合同約定追究違約金外,還有其他保障。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買方除了要求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賣方繼續把房子交易過户給買方,因為繼續履行同樣是一項重要的違約責任,它和違約金並行不悖,可以同時主張。

(四)税費承擔需要及早了解。按照期房買賣的通常交易流程,開發商先將房子過户給賣方,賣家再將房子過户給買方,在這個環節中,房子交易了兩次,契税也就要徵收兩次(賣方和買方各繳一次),營業税要徵收一次(賣方繳)。買賣雙方如果對税費承擔沒有事先約定,極易產生糾紛。如果約定税費都有買方承擔,賣方只要一個到手價,那麼買方一定要做好比買一般二手房繳納較多税費的思想準備。

二、二手期房能否買賣

二手期房能否買賣。二手期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只是期房轉讓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買賣那樣去交易中心辦理預告登記,那麼期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因為賣方沒有取得產證,所以無法獲得房屋的物權,但根據買賣合同享有債權,對債權進行轉讓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因此期房限轉政策並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只是不能去辦理預告登記。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關於期房的交易方面的一些糾紛是發生比較多的,通常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雙方當事人都會選擇協商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要想避免這種糾紛的發生,那麼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就需要非常的謹慎,比如説需要避免一房多賣現象的發生,同時是需要審查相關的產權方面的證件的,這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