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動遷和徵收的區別

具體區別是:
一、適用範圍不同:
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適用範圍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遷的適用範圍是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
二、行為所指向的標的不同:
國家建設徵收土地指向的標的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城市房屋拆遷指向的標的是房屋;
三、法律後果不同:
國家建設徵收土地導致的法律後果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消滅。城市房屋拆遷導致的法律後果是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消滅以及房屋產權的等價調整或者價值的交換。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協議動遷和徵收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