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受過工傷辭退時如何處理?

一、員工受過工傷辭退時如何處理?

員工受過工傷辭退時如何處理?

受了工傷,公司是不能隨便辭退員工的。除非員工具有嚴重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為員工受工傷辭退的,公司需要給付補償及賠償。在工傷期間,如果遭遇被單位辭退的情況,要及時採取措施來維權,避免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使自己的權益遭受不法侵害。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或者是勞動能力鑑定下來確定為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員工工傷後醫療期結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情形。

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定了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者因工負傷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

既然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且被依法認定為工傷的,那麼,為了保護因工負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在工傷期間就不得違法解除雙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繼續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二、公司辭退員工用提前通知嗎?

公司辭退員工一般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在工傷治療期間,單位不能辭退員工,公司發現員工不符合單位的錄用條件,可以辭退員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工作中存在法定過錯情況,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可以立即辭退員工,並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