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無房證如何進行房屋買賣
民法典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由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但房屋不能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購買二手房怎麼確定
房屋產權實踐中,在二手房交易中,可以採取以下方法確認房屋產權:
1、看房產證、身份證原件買家去看房時,在要求查看以上證件時,對方若是隻提供複印件等材料的,可以要求直接出示房產證、身份證原件。
2、到當地的房管部門親自核實實際中,在查詢房屋產權時,有些可以直接口頭查詢,或者根據該部門提出的要求查詢。
3、要求房屋產權人共同帶產權證書到當地的房管部門核實房產證的真實性若是買家自身請求查詢產權證不被支持的話,那麼可以邀二手房主一起去查看產權證的真實性,不過這種方式可能會要求一點費用。
注意,進行二手房買賣時,最為關鍵的就是查看產權證書的真實性,若是對方有所拒絕的,或者通過查詢信息不對的,那麼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繼續簽合同,避免遭受房款損失,或者遭遇其他不必要的損害。
通過以上的分析,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但房屋是不能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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