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關於工資的法律規定: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能夠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來依法自主確定其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