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無效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勞動關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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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勞動關係是無效的勞動關係嗎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你説的是沒簽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這種勞動關係受法律保護。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種情況要維權,必須要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請假條,處分書,同事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