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組織賣淫怎麼量刑? 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