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場破產購物卡怎麼辦?

一、如果商場破產購物卡怎麼辦

如果商場破產購物卡怎麼辦?

應當作為破產債權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如果沒破產,有接管人,應向接管人要求退還。查詢商場是屬於哪家公司的。直接上他們的公司找負責人去就可以了。這樣他們是逃脱不了關係的。而且在談話的時候記得錄音。如果當場解決不了。就向有關部分投訴。比如工商局。這種情況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經濟補償金不一定只有“一個月的工資”。

其計算方法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您的請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公司不支付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反應”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解除書也不視為您對經濟補償金的放棄,所以您仍然可以請求公司向您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您只有工作了4個月,所以僅僅能夠得到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依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商場只要具有法人資格的,就具有破產的主體資格,出現破產的情形時,就可以申請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户、合夥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户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

綜上所述,如果您購買了的購物卡的所屬商場倒閉了面臨破產,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我們查找他具體隸屬於哪一家企業,並收集所有的有效證據上報給工商部門,請求執法機關出面,幫助受到欺騙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