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屋離婚要怎麼分配

一般要區分不同的情形處理:首先,如果雙方對按揭房產的歸屬有約定的,離婚時該房產的歸屬由雙方協議處理。二是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辦理按揭手續,房產登記在該方名下的,一般將其視為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係的成立並不否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個人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按揭房屋離婚要怎麼分配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