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社保補繳可以跨年嗎?



法律規定社保補繳可以跨年嗎?

社保現在的作用已經不僅限於提供各種保障,在一些城市涉及到買房、買車、落户等,都需要社保連續繳納的證明。這就涉及到一部分人,因為某些原因導致社保斷繳,有的斷繳月份已經跨年,在這種情況下社保補繳可以跨年嗎?

一、法律規定社保補繳可以跨年嗎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户)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二、社保跨年補繳的辦理流程

社保跨年補繳保險費需提供《就業登記花名冊》以及補繳起、止月份(補繳跨年度的每年度還需提供任意兩個月)本人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通過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具生效法律文書明確補繳事項的,需提供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參保單位給職工社保跨年補繳保險費,需攜帶補繳社會保險費材料,其中市內四區參保人員補繳起、止時間超過12個月的,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金處)申報審核,補繳審核通過的,參保單位持補繳申請表到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其他情況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申報審核手續。

一般來講,省有關部門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發佈上一年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通常稱為社平工資),因此,在上一年社平工資公佈前,會暫停繳費基數低於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繳費人員繳費。需要辦理退休、轉移等業務的繳費人員,可以選擇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100%至30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一般繳費人員,最好選擇在上年省社平工資公佈後,按照自己的財力狀況選擇繳費標準進行繳費。

另外,對於已經按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為繳費基數繳過費的參保人員,如果想讓自己的繳費基數達到上年省社平工資,只需要在下半年繳費時相應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就可以了,不用專門補繳。對於已經繳納全年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可於每年的12月份上中旬到社保局提出申請,待審核後再去銀行繳納,但基數補繳只限一次。

以上就是“社保補繳可以跨年嗎?”問題的具體回答。社保的斷繳,對個人呢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希望有相關問題的朋友可以按照以上規定和要求儘快去當地管轄機構儘快辦理。如果還有其他不瞭解的問題,大家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諮詢,或者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