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訴訟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勞動爭議是最基本的社會生產經營關係引發的糾紛,是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勞動爭議發生後有人就喜歡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那勞動爭議訴訟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序又是什麼?這些問題我們會在下文一一告訴大家,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爭議訴訟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一、勞動爭議訴訟要提交的證據

(一)勞動爭議案件一般舉證內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的送達日期。

3、勞動關係的證明: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僱用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當事人其他協議

(二)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內容:

1、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

2、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應提供相應的規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紀的有關證據材料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6、涉及住房補貼費的,分房單位須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補貼費的具體數額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三)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內容: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

二、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序是什麼

勞動爭議訴訟,在實踐中表現為由若干連續階段所構成的一個整體過程,每一階段都有其確定的任務,在完成上一階段任務後,依次再往下一階段轉移,各階段互相銜接,保持連續性。一般來説,一個完整的勞動爭議訴訟經歷的環節主要有:

(一)起訴和受理。即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訴和人民法院受理起訴。這一階段的中心任務是審查起訴是否符合條件和能否立案審理。如果決定受理,訴訟便由此開始。

(二)案件審理前的準備。這一環節主要是人民法院為案件的正式審理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包括調查收集證據、準各有關材料等。這一環節是案件正式審理的基礎。

(三)開庭審理。即審判組織召集訴訟參加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正式開庭審理案件。這是全部訴訟的核心環節,是訴訟活動的集中體現和典型形態。

(四)裁判。即對案件的事實作出認定,並依據所選擇適用的法律,對案件的爭議作出實體判決和程序上的裁定。

(五)上訴。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服一審法院的裁判而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上訴審人民法院由此對該案進行審查的過程。上訴環節的任務在於通過對案件,尤其是對一審法院的裁判進行審查,保證案件最終處理的正確性。

(六)強制執行。這一環節的主要任務是對當事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或其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而通過法定手段和形式強制義務人履行。

除了這六個環節外,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如發現確有錯誤,還可按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這一環節是一種補充,不屬於訴訟正常的、必備的環節。需要説明的是,雖然上述六個階段共同構成勞動爭議訴訟的整體,但並不是每一個具體的訴訟都要經歷這六個階段。

有些案件在一審終結後,不再上訴,案件便由此而終結,不需再經過上訴審環節;有些案件,當事人在起訴後,開庭審理前便撤訴,案仵便不必再經歷以下環節。這六個環節是一個完整的勞動爭議訴訟經歷的全部階段,而各階段必須依次進行,不能逾越。

職工與用人單位的經營關係越來越複雜,勞動爭議也越來越普遍,對於其解決方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上文中也告訴了大家“勞動爭議訴訟要提交的證據”以及“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序”,其實勞動爭議訴訟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一般人都會選擇仲裁,所以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後最好問問專業的律師如何選擇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果真的要起訴也請教下律師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起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