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糾紛案由

勞動仲裁糾紛案由
律師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析:勞動仲裁的案由是勞動爭議,具體是什麼爭議,要依據實際案情確定,如拖欠工資爭議、經濟補償爭議等。出現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的,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勞動仲裁的期限,並且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