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勞動仲裁的申請程序有什麼?

一、遼寧朝陽勞動仲裁的申請程序有什麼?

遼寧朝陽勞動仲裁的申請程序有什麼?

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

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後意見等環節。

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製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公司不交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公司未交社保勞動仲裁程序是可以解決的,對於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屬於勞動爭議,對於勞動爭議仲裁相關法律中是適用勞動關係之間的爭議問題的,所以是可以解決的。

由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工傷、失業、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或按規定給付相關費用的,應予受理。

如果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當出現需要被保險的事由時因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導致員工不能享受各項社會保險,所造成的損失可以主張由單位進行賠償,此類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可以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其對單位實施行政處罰並監督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間內給員工交納社保,員工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司不繳納社保,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庭對於此類案件,應當予以受理,在規定時間內組成仲裁委員會解決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