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女工市民退休年齡

一、勞動合同女工市民退休年齡是多少

勞動合同女工市民退休年齡

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週歲。

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週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週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週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週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二、退休以後的相關規定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依法不具備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雙方的關係不屬於勞動法調整範圍內的勞動關係,故雙方發生的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用人單位招用符合法定就業年齡的勞動者,如勞動者一直在該用人單位工作至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雙方就社會保險和經濟補償金髮生爭議的,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仲裁委員會應受理雙方的爭議,裁決用人單位限期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手續,雙方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標準補繳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還應按照勞動者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裁減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

一般女性職工退休年齡為五十五週歲,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就會進入退休程序,雙方需要進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勞動期限達到了規定期限的話,那麼勞動合同也會進行終止。同時如果企業破產的,也會自動終止同勞動者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