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證據認定有哪些情形?

受賄罪證據認定有哪些情形?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一、主體要件的證據:主要是指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證據,包括公職人員的身份證據、任命書、委託的工作任務證據等。

二、利有職務之便的證據:公務人員工作的職權範圍、受賄行為與職務內在聯繫的證據等。

三、受賄行為的直接證據,如受賄的時間、地點、數額、行賄人情況,因何種原因、何種目的行賄等,受賄證據就是證明以上事實存在的證據,證據包括:

1、物證,比如受賄的金錢、商品等數量確定、清單;

2、書證,受賄賬簿等;

3、證人證言;

4、當事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行為。受賄案件與貪污案件一樣,其證據要求也需要各種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所不同的是除具有直接證據性質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變化外,還有同樣具有直接證據性質的行賄人的證實可能變化,導致這種案件相比貪污案件的認定更難。

受賄的人很多。受賄罪行為一經認定,就可以被判處受賄罪,接受法律制裁。但是,為了宣判對方受賄罪,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受賄的人很多。受賄罪一旦認定,就可以判,依法懲處。但是,要以受賄罪判決對方,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