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的房屋殘值歸誰所有?
拆遷的房屋殘值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一般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如果拆遷的房子是國有土地上建房,根據規定: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憑證、房屋租賃合同計户,由拆遷人按户進行補償安置(即該處房屋户口裏在冊人口。現在在冊户口為6人,應當按照6人分配,並適當照顧孤老、孤殘、孤幼人員)私有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私房內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處無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通過協商妥善安置。
私有房屋被拆除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私房所有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應歸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私房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在私房內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無權主張分割補償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私房內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處無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通過協商妥善安置。
二、拆遷補償費有哪些拆遷?
賠償費:是指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一)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二)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房屋被拆遷之後,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應當對於房屋被拆遷人來進行一定的補償,至於補償的金額和補償的方式,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來確定的,然後將協商的具體的金額和方式,在安置補償協議書當中予以明確。拆遷之後房屋的殘餘價值是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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