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範圍的房屋可以買賣嗎,需要什麼手續呢?

 一、拆遷範圍的房屋可以買賣嗎,需要什麼手續呢?

拆遷範圍的房屋可以買賣嗎,需要什麼手續呢?

拆遷範圍內房產不能買賣的,一般納入拆遷範圍的房屋都會被凍結不能進行買賣交易。列為拆遷範圍的房產,屬於不動產物的屬性發生變化,所以不能辦理過户或登記變更手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籤拆遷協議有哪些注意事項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

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

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麼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後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裏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3、約定違約責任

一般來説,拆遷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説,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4、明確約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遷項目都要求合同簽訂後馬上騰退房屋,在交房後支付拆遷補償款,有的項目甚至是要求先騰退房屋,然後才把拆遷補償合同交給被拆遷企業和支付拆遷補償款。後一種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隱患的。

5、審查拆遷補償合同是否對我們有不利的因素

審查拆遷補償合同是否對我們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