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下房產是否可以買賣
公司作為房屋的所有人,有權買賣公司名的房屋,買賣房屋要簽訂書面買賣合同,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房屋買賣過戶流程
1、買方瞭解房屋現狀及產權狀況,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等。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對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管理部門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條件則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的情況拒絕申請。
4、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定。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評估,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將貸款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所以公司對公司名下的房屋有權買賣,買賣時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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