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庭審流程是什麼

一、勞動仲裁是什麼

勞動爭議仲裁庭審流程是什麼

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式。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根據勞動爭議當事人的請求,對勞動爭議的事實和責任依法作出判斷和裁決,並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二、勞動爭議仲裁庭審流程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並通過仲裁庭開庭對當事人的勞動爭議進行審理。具體過程如下:

1、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於開庭四日前,將仲裁庭組成人員、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2、當事人接到開庭通知後,應當準時參加仲裁庭審。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開庭期間未經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作缺席裁決。

3、仲裁庭審理一般分為準備庭審理和正式庭審理。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明確的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庭可將準備庭和正式庭審理程式合併進行。對案情複雜、事實尚未調查清楚等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庭可以安排多次庭審。

4、準備庭為正式審理前的程式性庭審,主要是確定當事人的爭議焦點、請求事項、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舉證方式,對事實進行簡單調查,並進行調解。

5、庭審結束,當事人應當對庭審筆錄確認簽字。對庭審筆錄在簽字時認為要補充意見的,須經仲裁庭同意。無正當理由。拒不簽字的,由仲裁庭記錄在案,不影響庭審筆錄的效力。

6、在庭審中,申訴人撤回部分仲裁請求的,由仲裁庭記錄在案。對撤回的仲裁請求,仲裁庭不再處理。申訴人變更仲裁請求,由仲裁庭記錄在案。不影響案件審理的,按變更後的仲裁請求繼續處理。

7、申訴人新增仲裁請求或被訴人提出反請求,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提出,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立案審查。對應當受理的,仲裁庭可以併案處理 。

三、勞動仲裁的優越性

勞動仲裁可以使勞動糾紛得以更快更好的解決,它具有以下特點:

1、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決爭議,程式簡便,時間比較短。勞動爭議需要快速處理,當事人一般都不願意在糾紛處理上花費很長時間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適應了這一要求。

2、專業性強:參加仲裁的仲裁員是來自勞動和法律方面的專家,具有處理勞動爭議的豐富經驗,有利於提高仲裁辦案質量。

上述文章介紹了勞動仲裁的含義,勞動仲裁的庭審流程以及勞動仲裁的優越性。相信您在閱讀了本篇文章之後,一定對勞動爭議仲裁庭審流程有了進一步的瞭解。當您在面對勞動糾紛時,也可以選擇進行勞動仲裁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若是仍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除特殊規定外,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