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後還沒交社保怎麼辦?

籤勞動合同後還沒交社保怎麼辦?

一、籤勞動合同後還沒交社保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為職工交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如果不交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二、如何查詢個人社保情況?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局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選“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蔘保資訊。

3、電話諮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資訊查詢。

三、社保繳費金額的影響因素是什麼?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資料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徵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徵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徵繳比例。

綜上所述,企業為職工簽好勞動合同後,應該在次月辦好社保賬戶,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如果沒有及時辦理,職工自己要主動提出,企業置之不理的,就要找有關部門協商解決,能夠不起訴的儘量不用起訴,不然耽誤時間和精力。這種事情,找勞動局投訴一般都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