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離職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沒簽勞動合同離職賠償標準是什麼?

沒簽勞動合同離職賠償標準是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開除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話,則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不過,由於此時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勞動者可以從這方面追究單位的責任。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標準有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如下:

1、如果勞動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被單位辭退了,可以要求二倍的經濟補償作為賠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之後,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與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有關,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越長,所得到的經濟賠償就越多。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反法律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作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