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子問題開始}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子問題開始}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子問題開始}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子問題開始}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子問題開始}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子問題開始}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子問題開始}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