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屋頂維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保證房頂維修質量達到要求,特簽訂此協議,確保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乙方自願選擇維修方式並與甲方簽訂此協議。
第二條維修標準:維修時必須在保證不影響生產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第三條維修要求:
1.保障甲方合法權益,不破壞甲方生產環境,乙方在維修動工建設之前須通知甲方進行實地勘察,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行組織維修施工隊,並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負責清理完該工程造成的雜物,並服從甲方對該工程的建設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組織人員清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並從甲方付給乙方的工費款中扣除。
第四條維修工期:在正常天氣下___天內必須完工。
第五條維修後保質: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後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計算。在沒有外界及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___年,即維修後應當繼續最低保修___年。
第六條維修工程款的發放:待乙方購進材料到達甲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___%,工程完成後再支付總工程款的___%,剩餘___%留作質保金,工程質保期到期後支付。乙方維修房頂漏水工費款不能超出預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附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