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擔保財產的代位物的處置:1、擔保物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或者出現當事人約定的可以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擔保物權人當然可以立即在代位物上實現自己的優先受償權;2、擔保物權人的債權還沒有到期,為保障擔保物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物權人可以提前在代位物上實現自己的債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