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債權糾紛查封無法過戶怎麼辦
債務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無法辦理過戶的,債務人可以通過提供擔保等方式解除保全措施後,就可以過戶房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保全解除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六條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錯誤的;
(二)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三)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
(四)人民法院認爲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保全措施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的條件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爲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即利害關係人必須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提起訴訟,使與被保全的財產的有關爭議能夠通過審判得到解決。
如果利害關係人未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債務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無法辦理過戶的,債務人可以通過提供擔保等方式解除保全措施後,就可以過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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