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主體

總公司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主體
分公司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