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監護人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監護人委託書
監護人
姓名: 性別: 國籍: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住址 工作單位:
被監護人
姓名 性別: 國籍:
出生日期: 護照號碼:
住址: 個人身份:
委託人 姓名: 性別 國籍:
出生日期: 護照號碼:
與被監護人關係:母女 我的
自 年 月至 年月在北京市居留學習。在此期間,我委託中國公民xxx作爲我-----的監護人。監護人有權代表學生家長處理我————在京期間的一切事務。
委託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委託監護人職責是什麼?
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稱監護委託。監護職責是否可以委託於他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爲涉及法律上監護目的貫徹的問題。從理論上說,監護是法律上強行的制度,中心點在於更好地保護被監護人,因此原則上應不容許委託,除非基於受監護人的教育或受照顧必要。我國司法實踐基於某種實用的考慮,承認了委託監護。
委任監護人的設立可劃分爲兩種情況:
(1)由父母委託他人做其子女的監護人。
(2)由法定監護人把自己的監護職責委託他人實施。
委託監護可以是全權委任,也可以是專門委任。前者如父母把子女委託給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照料,或者配偶把精神病人委託精神病醫院或者福利院全權照料;後者如委託給保姆、託兒所、幼兒園、學校、醫院等。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稱監護委託。監護職責是否可以委託於他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爲涉及法律上監護目的貫徹的問題。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的監護人是包括有法定監護人也包括指定監護人,如果是法定監護人的話,如果要將自己的監護方面直接委託給他人的話,是需要進行書面的委託書的,這樣便於日後發生糾紛的時候有相關的書面證據可以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