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贈與合同屬於單位合同或雙務合同嗎
贈與合同屬於單務合同。雙務與單務的區別在於是否雙方都負有義務。在贈與合同中只有贈與人對受贈人有贈與的義務,受贈人對贈與人是沒有義務的,因此贈與合同屬於單務合同。
即使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受贈人需要履行合同所附的義務,但受贈人所負擔的義務與贈與人所負義務並不是相互對應的,所以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也是單務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二、簽訂的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嗎
簽訂的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單務合同指其中一方只享有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只履行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
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的對稱。是指一方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只盡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單務合同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存在對應關係。例如贈與合同,贈送人只承擔交付贈品的義務,而不享受任何權利;受贈人則只享有取得贈送人交付贈品的權利,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其他如無償借貸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與單方法律行爲不同,單務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單方法律行爲則是單方的意思表示。
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的劃分標準:
(1)劃分標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對待給付義務。
(2)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給付義務的合同。
(3)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
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的劃分意義: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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