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自己有嗎

房屋抵押合同自己有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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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怎麼辦理

房屋抵押合同辦理方法: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書面的合同;
2、雙方帶房屋所有權證書和身份證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請抵押登記。
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條件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如下房地產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