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一、打架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打架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可以的,勞動者在公司打架,如果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合法,但公司需要證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如果勞動者因爲打架,構成刑事犯罪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打架的話,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爲打架基本上是違反了單位的相關規定。如果打架之後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就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勞動者其支付離職補償金。